轻伤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14天,最长期限为37天。

在涉及轻伤的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是一种常见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所以在这种常规情形下,加上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7天时间,刑事拘留的时间就是3 + 4 + 7 = 14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最多可以在拘留犯罪嫌疑人30天内提请检察院批捕,再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天时间,这时候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达到了37天。

需要强调的是,轻伤案件如果符合一定条件,也可能不会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而且,如果在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满足逮捕条件,犯罪嫌疑人也可能会被释放。同时,如果在刑事拘留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被害人表示谅解,这也可能会对案件的处理产生影响,比如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轻伤刑事拘留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

轻伤刑事拘留多长时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