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四轮电动车是否算醉驾行为,需要看该四轮电动车是否被认定为机动车。如果被认定为机动车,醉酒驾驶就属于醉驾行为;若未被认定为机动车,则不属于醉驾行为。

要判断醉酒驾驶四轮电动车是否算醉驾,关键在于对车辆属性的认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醉驾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所以判定四轮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至关重要。

目前市场上的四轮电动车情况较为复杂。一部分四轮电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非机动车标准,这类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例如一些低速、小巧,主要用于短距离出行且各项指标都在非机动车标准范围内的四轮电动车。对于此类电动车,即便驾驶者处于醉酒状态驾驶,也不能按照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来认定为醉驾。不过,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同样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也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可能包括警告、罚款等。

还有一部分四轮电动车,其各项性能指标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比如设计时速超过了一定标准(通常电动轻便摩托车时速大于25km/h,电动摩托车时速大于50km/h),整车质量较重等情况,这类四轮电动车就会被认定为机动车。如果驾驶者醉酒后驾驶这类被认定为机动车的四轮电动车,就会被认定为醉驾行为。一旦被认定为醉驾,驾驶者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四轮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需要由相关部门依据专业的检测和鉴定来确定。所以,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无论驾驶何种类型的车辆,都不应在醉酒状态下上路行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