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分为多种情况,不同情况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不同。若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用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即可;若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可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或通过诉讼离婚;若属于事实婚姻,可补办结婚登记后办理离婚登记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要明确没结婚证的具体情形。

情形一:未办理结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国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在一起生活且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双方只是同居关系,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这种情况下,双方不用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即可。不过,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情形二: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如果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或损毁,这种情况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补办结婚证需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结婚证后,如果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情形三:事实婚姻。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事实婚姻。对于事实婚姻,双方可以先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不补办结婚登记,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按照离婚纠纷进行审理,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