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外面欠的钱还款责任需根据债务性质判断。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若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独自偿还。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等以个人名义所借的款项,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担债务,如果协商达成一致,按照协商结果执行。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形成原因等因素。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用于赌博等个人挥霍行为,这种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在实践中,判断债务性质是关键。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同时,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债务问题,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涉及到复杂的债务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