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债务一般由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若有保证人,债权人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外,夫妻共同债务中生存一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法律层面,对于人死后债务的偿还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方式。

遗产继承人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例如,被继承人留下价值50万元的遗产,但生前有80万元债务,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用这50万元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30万元,若继承人不愿意自愿偿还,则无需承担。

保证人偿还:如果债务设有保证,当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需要先对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追偿,不足部分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比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一方去世后,另一方需要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

人死后债务的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偿还主体和偿还范围。

人死后债务由谁偿还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