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间探视能带的物品通常包括衣物、日常用品、钱款等,但不同类型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规定有所不同,且各地拘留所、看守所要求也存在差异。

首先要区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情况。

行政拘留:在行政拘留期间,家属进行探视时,一般可以携带一些生活用品和衣物。生活用品方面,比如牙膏、牙刷、香皂等洗漱用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物品通常不能是玻璃瓶装的,以避免出现安全隐患。衣物一般要求是柔软、没有尖锐金属配件的,像棉质的内衣、宽松的外套等,主要是为了保障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安全。还可以送一些钱款,被拘留人员可以使用这些钱款在拘留所内购买一些日常所需的食品、日用品等。不过,各地拘留所对于可携带物品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拘留所可能会对物品的品牌、规格等有要求,所以在探视前最好先电话咨询拘留所。

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期间,由于案件处于侦查阶段,为了防止串供等情况发生,家属探视相对严格。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家属不能直接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如果律师会见时,通常也不允许携带除法律文件、必要的办公用品之外的其他物品。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部分地区允许家属探视,此时可以携带的物品与行政拘留类似,主要是衣物和钱款。衣物同样要求安全、舒适,不能有可能用于逃跑或伤害他人的物品。钱款会由看守所统一管理,被拘留人员可以在看守所内的指定场所消费。

无论是哪种拘留,在探视前都应当详细了解相关场所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物品,以确保探视顺利进行。

拘留期间探视可以带什么(0)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