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强制猥亵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这里的“他人”包括男性和女性。

在量刑方面,一般情形下,犯强制猥亵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甲在偏僻小巷中,以暴力手段对乙进行强制猥亵,这种情况通常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

存在加重情节时,量刑会更重。当出现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强制猥亵罪的情况,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聚众”是指聚集三人以上。“公共场所当众”是指在车站、码头、商场、公园等不特定多数人可以自由出入的场所,并且是当着众人的面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比如,丙在商场的大厅内,公然对丁进行强制猥亵,这种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行为,就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其他恶劣情节”法律没有明确列举,司法实践中可能包括多次实施强制猥亵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等情况。

对于猥亵儿童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因为儿童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保护,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强制猥亵如何判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