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法院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给孩子抚养费,可通过多种途径进一步解决,包括要求法院采取更严厉的执行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等。

当法院强制执行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依旧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时,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法院采取更严厉执行措施: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若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搜查。同时,法院还可以对其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司法拘留: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一般司法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通过这种方式,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促使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故意不支付,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变更抚养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支付抚养费一方长期不履行义务,严重影响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决定是否变更抚养关系。

在整个过程中,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信息,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孩子抚养费不给法院强制执行还不给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