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一个月不上班,社保的计算要根据请假的性质来确定。如果是法定假期、工伤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带薪假,社保缴纳和正常上班时一样,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按规定比例共同承担;如果是事假等无薪假,有些单位会要求员工承担全部社保费用,也有些单位仍按正常比例和员工分担。
对于法定带薪假期,这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缴纳社保,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相应比例。婚假、产假等假期同样如此,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确保员工在这些特殊时期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当员工请的是事假等无薪假时,情况就较为复杂。从法律层面来看,只要劳动关系存续,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单位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些单位考虑到员工请假期间未为单位提供劳动,可能会要求员工承担全部社保费用,包括原本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不过,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存在一定争议。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社保费用的缴纳比例是有明确规定的,单位不能随意将自身应承担的部分转嫁给员工。
而有些单位则会按照正常情况,与员工按规定比例分担社保费用。这是比较规范的做法,体现了单位对员工权益的尊重和对法律规定的严格遵守。如果员工请假一个月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社保缴纳会根据解除时间来确定。若在当月社保申报期之后解除,单位一般仍会为其缴纳当月社保;若在申报期之前解除,单位可能不再负责缴纳。社保的计算与缴纳应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