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尚未办理房产证,可先就房产分割进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待房产证能办理时,依据协商或判决结果办理。若协商一致,可共同前往相关部门按流程办理;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按判决书执行。
在离婚过程中遇到还没办房产证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处理。
双方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就房产的归属、分割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决定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后续办理房产证时,另一方需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例如,签订放弃产权的声明等。若涉及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也需要协商好后续的还款责任。比如原本由双方共同还贷的,现在确定由一方继续还贷,要明确具体的还款安排。
通过诉讼途径。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不过,由于没有房产证,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双方若对房产分割仍有争议,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
关于后续房产证的办理。如果是协商一致的情况,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表格、提交材料,完成相关手续。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配合义务。如果是法院判决的情况,取得房屋使用权的一方可凭借法院的判决书、生效证明等材料,在符合办理房产证条件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可能还需要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需提前了解清楚并准备好资金。离婚时没办房产证虽然情况较为复杂,但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依然可以妥善解决房产分割及房产证办理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