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资个税计算与一般工资类似,通常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一、确定应税项目劳务派遣员工取得的工资收入,属于综合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税的关键。根据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劳务派遣工资,如果是按月计算预扣预缴,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三、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查找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等。四、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例如,某劳务派遣员工月工资收入为8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则其月应纳税所得额 = 8000 - 5000 - 1000 - 1000 = 1000元。对照税率表,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当月应纳税额 = 1000×3% - 0 = 3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