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小孩一般由实际与其共同生活的一方直接照顾和管理,但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小孩的权利与义务。若双方对此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确定具体的抚养安排。
在分居状态下,小孩的管理和照顾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从法律层面来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并不因夫妻分居而改变。
通常情况下,若夫妻分居,小孩往往会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由该方主要负责小孩的日常生活照料、教育等事务。比如,小孩一直和母亲居住在一起,母亲就会在分居期间承担起照顾小孩衣食住行、辅导功课等责任。
若双方就小孩归谁管的问题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有多种解决途径。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综合考虑各自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工作稳定性等因素,以小孩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来确定由哪一方主要照顾小孩。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从有利于小孩身心健康、保障小孩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进行裁决。例如,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因为这个阶段的小孩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小孩,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询问小孩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
即使小孩由一方直接照顾,另一方也不能免除抚养义务。未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小孩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同时,该方还享有探视小孩的权利,通过探视来关心小孩的成长和发展。分居期间小孩的管理问题应从小孩的利益出发,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