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愿意离婚,女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处理离婚问题。
在婚姻关系中,当男方不愿意离婚而女方坚持要离婚时,协议离婚的方式就行不通了,此时女方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途径。
女方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起诉状要明确表达自己的离婚诉求,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的承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提出明确的主张。
女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女方提交的诉讼材料后,会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立案受理,并向男方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
接下来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双方达成和好的协议,原告撤回离婚诉讼;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按协议内容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在判决方面,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女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如果女方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证据不足,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不过,女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比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