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情况紧急时可申请财产保全,同时注意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在分割财产时请求法院对转移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的也能起诉再次分割。
在婚姻关系面临结束时,若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这无疑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情况紧急时,为避免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另一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至关重要。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股权变更文件等。可以通过查询银行账户流水,查看是否有异常的大额资金转出;留意家庭财产的变动情况,如车辆、贵重物品的去向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要保持冷静,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在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对方的不当行为而遭受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