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未满一岁离婚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孩子未满一岁时,通常处于哺乳期,母亲在喂养、照顾孩子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能够给予孩子更细致、周到的照料,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孩子抚养权不判给母亲。例如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情况。在这些情形下,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未满一岁孩子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尊重双方的意愿,准许孩子由父亲抚养。

在确定抚养权时,法院会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孩子未满一岁离婚判给谁抚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