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员工工伤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能认定工伤等级。

超龄员工是否能认定工伤等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超龄员工可以按照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进行申请,若经认定属于工伤,后续也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认定工伤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是依据相关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以此来确定相应的赔偿待遇等。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和进行工伤等级鉴定。这体现了即使是超龄员工,只要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就可以享受与其他正常参保员工一样的工伤认定和等级鉴定权益。

如果超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等其他关系,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能按照工伤认定程序来认定工伤等级。但在这种情况下,超龄员工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规定,通过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这种赔偿与工伤赔偿在赔偿项目、标准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超龄员工能否认定工伤等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超龄员工工伤能否认定工伤等级(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