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且对方全责时,精神损失费需根据多种因素计算,并非必然能获得赔偿。若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可要求赔偿,计算要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造成后果、侵权人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在交通事故中,一般仅遭受轻微伤害很难获得精神损失费赔偿。通常因事故导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时,受害人才有可能主张精神损失费。
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一些参考因素。
其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在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里,侵权人存在完全过错,这是对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失费有利的因素。若侵权人主观恶意较大,比如酒驾、毒驾后撞人,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可能会倾向于支持较高赔偿。
其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如果事故发生过程中,侵权人的行为比较恶劣,例如撞人后逃逸等,会对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更严重的精神伤害,相应地精神损失费数额可能会提高。
其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这是确定精神损失费的关键因素。如果受害人因事故造成伤残,可根据伤残等级来衡量精神损害程度。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越高,精神损失费数额可能越高。若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给其近亲属带来巨大精神痛苦,精神损失费的赔偿也会相对较高。
其四,侵权人的经济能力。若侵权人经济状况较好,有较强的赔偿能力,法院可能会适当提高精神损失费数额,以更好地抚慰受害人;反之,若侵权人经济困难,法院在确定数额时也会予以考虑。
其五,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存在差异,经济发达地区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可能相对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会低一些。
在实际索赔过程中,受害人可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精神损失费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