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过户没有登记证书通常不能过户给别人。
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在汽车过户过程中,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料。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一系列证明、凭证。也就是说,缺少登记证书不符合办理过户的法定条件。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车辆管理部门在办理过户业务时,需要对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和登记。登记证书记录了车辆的原始信息、历史转移记录等关键内容,工作人员会通过登记证书来核实车辆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如果没有登记证书,就无法准确掌握车辆的完整信息,难以确保过户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所以正常情况下不会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不过,如果没有车辆登记证书,也并非完全没有解决办法。可以向车辆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在补领了登记证书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过户流程,将汽车过户给别人了。没有登记证书直接过户是不行的,但可以通过补领证书来完成过户。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