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确定终止意向、通知员工、工作交接、结算薪资及经济补偿(如有)、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等。

用人单位应提前梳理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确定是否有续签意向。若决定不续签,应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提前多久通知,但一般建议提前30天,以给予劳动者足够的时间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通知过程需以书面形式进行,明确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事实、终止日期等重要信息,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收到通知。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证明用人单位已履行告知义务。

接下来是工作交接环节。用人单位需安排相关人员与劳动者进行工作交接,明确交接的内容、时间和方式。交接内容通常包括工作任务、客户信息、办公用品、公司文件等。劳动者应按照要求完成交接工作,并由接收人签字确认。这有助于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防止因人员变动导致工作中断。

在薪资和经济补偿方面,用人单位要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及时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劳动报酬。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如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或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等,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之后,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离职证明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这是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到新单位入职等所需的重要文件。

用人单位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一般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确保劳动者的权益不受影响。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行终止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