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划分比例需依据事故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各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承担80%,同等责任承担60%,次要责任承担40%,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主要责任时机动车承担40%,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全部责任时机动车承担不超过10%。
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有多种情形,划分标准比例也有所不同。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责任比例:当一方负全部责任时,另一方无责任,全部责任方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若双方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通常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这是因为主要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中起的作用更大,过错程度更高。而当双方负同等责任时,意味着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相当,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事故责任比例:若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那么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当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时,考虑到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弱势群体,机动车一方需承担80%的赔偿责任。双方负同等责任时,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时,承担40%的赔偿责任。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全部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便机动车一方无过错,出于公平和人道主义,也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
交通责任划分标准比例是基于事故各方的过错程度、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的,其目的是保障事故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交通秩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