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是否可以卖需要分情况来看。若车位是有独立产权的,一般可以进行售卖;若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是人防工程改造的车位等情况,则通常不能进行售卖。
对于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且在相关部门进行了产权登记的车位,开发商拥有该车位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有权将车位进行出售,业主购买后可以获得车位的产权证书,拥有对车位的合法处置权,比如再次转让等。
有些地下停车场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例如,小区建设规划中明确规定该部分地下空间是为了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且其建设成本已经分摊到全体业主的购房款中,那么这些车位的所有权就归全体业主所有。此时,开发商无权将这些车位进行售卖,若售卖则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等组织来维护自身权益。
还有一种是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其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可以将这类车位进行出租,但不能进行售卖。因为即使开发商对人防工程进行了投资建设,也只是拥有使用和收益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具备售卖的权利。
在判断车位能否售卖时,业主可以查看小区的规划文件、购房合同以及相关的产权证明等资料。若对车位售卖情况存在疑问或发现开发商存在违规售卖的行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划部门等进行咨询和投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