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与再犯主要在前后罪要求、法律后果、主观恶性及社会危险性体现上存在区别。
累犯有严格的法律定义和构成要件,而再犯的概念相对宽泛。在前后罪要求方面,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且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特别累犯则要求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特定的犯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不受前后罪判处刑罚种类和时间间隔的限制。再犯对前后罪的主观方面、刑罚种类及时间间隔没有这些严格要求,只要是再次犯罪就可称为再犯。
法律后果不同。累犯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法官在量刑时必须对累犯从重处罚。再犯只是酌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是否从重处罚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自由裁量。这意味着累犯在量刑上会比再犯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二者体现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不同。累犯由于其再次犯罪的时间和条件限制,表明犯罪人在接受刑罚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较强的社会危险性。再犯虽然也是再次犯罪,但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相对较难一概而论,可能有的再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小。
在适用假释和缓刑方面也有差异。累犯不得假释,也不适用缓刑,这是法律对累犯的严格限制。再犯在符合假释和缓刑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适用的。累犯和再犯虽然都涉及再次犯罪,但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