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轻伤1级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最终量刑会结合多种因素综合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致人轻伤1级就属于故意伤害罪中“轻伤”的范畴。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犯罪动机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如果是因为琐事一时冲动而实施伤害行为,与有预谋、恶意报复等动机相比,在量刑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临时起意的伤害行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量刑可能相对轻一些;而有预谋的伤害,主观恶性较大,量刑可能会偏重。
犯罪手段也会影响量刑。使用凶器实施伤害行为,比徒手伤害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更大,量刑通常会更重。例如,使用刀具、棍棒等凶器致人轻伤1级,和仅用拳脚造成同样伤害后果,在量刑上会有明显差异。
犯罪后的表现同样不容忽视。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也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因为这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相反,如果犯罪后拒不认罪、逃避法律制裁,量刑可能会更重。
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如果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存在明显过错,如挑衅、辱骂等行为引发犯罪嫌疑人的伤害行为,那么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可能会相对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