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他人资金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又或者挪用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犯罪。

在法律层面,挪用他人资金主要涉及的罪名是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构成犯罪的金额标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需要注意的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则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其定罪标准和量刑与挪用资金罪有所不同。而且,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资金罪的认定,不仅要考虑金额,还会综合考虑挪用的用途、时间、是否归还等多种因素。对于挪用资金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他人资金什么罪多少金额构成犯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