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财产分配,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

在探讨离婚时夫妻双方财产分配问题,需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首先尊重双方的意愿。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这种协商达成的分配方案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将婚后购买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在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情况下,如果子女随女方生活,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配上适当倾向女方,以保障子女和女方的生活。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配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配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合理分配。

离婚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