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有孩子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问题。没结婚证分为未办理结婚登记和结婚证丢失两种情况,前者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就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协商或诉讼解决;后者可补办结婚证后办理离婚手续。

在法律层面,结婚以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只有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才涉及离婚程序。没结婚证有孩子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如果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抚养权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方式和期限等。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进行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情况,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后,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没结婚证有孩子怎么办离婚(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