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认定的依据主要包括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医疗行为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是否符合当时的医疗水平等。

法律法规和规章是重要依据。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医疗活动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如果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被认定存在医疗过错。例如,《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必须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后才能行医,若未取得相应资格行医导致患者损害,显然存在过错。

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核心依据。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医学科学原理和长期的临床实践总结出来的,是指导医疗行为的具体操作标准。它们涵盖了各个临床科室的诊断、治疗、护理等各个环节。比如在外科手术中,有严格的手术操作流程和术后护理规范,如果医务人员在手术过程中未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如手术器械遗留体内,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存在医疗过错。

合理注意义务也是认定依据。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合理注意义务。这要求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过程中要保持谨慎、勤勉,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个体差异等因素。例如,对于一些有特殊过敏史的患者,医务人员应当在用药前详细询问并进行必要的过敏试验,若未履行该注意义务导致患者过敏反应,就存在过错。

当时的医疗水平是重要考量。医疗过错的认定不能脱离当时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条件。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应当以当时的医学科学发展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为标准。如果某种疾病在当时的医疗水平下难以准确诊断或有效治疗,不能轻易认定医务人员存在过错。

医疗过错认定的依据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