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时认筹是指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特定方式让购房者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认筹金,获得认筹资格,后期在开盘选房等环节可享受一定优惠或优先选房等权益的一种营销手段。

房地产市场中,认筹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开发商推出认筹活动,主要是为了提前锁定客户、了解市场需求以及为项目积累人气。

认筹的流程通常是这样的。购房者在得知楼盘有认筹活动后,若有购买意向,需向开发商缴纳一笔认筹金,这笔认筹金的数额因楼盘而异,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甚至更高。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会得到一张认筹卡或相关凭证,凭借此凭证获得认筹资格。

认筹对于购房者来说有一定的吸引力。一方面,认筹期间开发商往往会给出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开盘时房价打折、额外赠送面积或装修礼包等。另一方面,认筹客户通常享有优先选房的权利,在开盘选房时可以比未认筹的客户先挑选心仪的房源。

认筹也存在一定风险。认筹金的性质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争议。有些认筹金在后期若购房者不想买房,能否退还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开发商将认筹金定义为定金性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若购房者违约不买房,认筹金可能不予退还。楼盘可能存在烂尾等风险,若项目出现问题,购房者的认筹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回的困境。

认筹活动也可能被开发商利用来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吸引更多人参与。所以,在参与认筹活动时,购房者一定要谨慎,详细了解认筹金的退还条件、楼盘的相关情况等,以保障自身权益。

买房子时认筹是什么意思(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