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欠钱不还,可先尝试协商沟通,促使其还款;若协商无果,可保留证据后申请支付令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当遇到老百姓欠钱不还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友好协商。毕竟很多时候欠款人可能是因为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而未能按时还款,通过心平气和的沟通,了解其还款困难所在,共同商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比如,原本约定一次性还款,考虑到对方实际情况,可协商分阶段还款,给予对方一定的缓冲时间,同时也表明自己追讨欠款的诉求。
若协商未能达成满意的结果,就需要考虑保留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借条或借款合同能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转账记录是资金往来的直接证明;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可作为辅助证据,进一步证实借款事实以及双方关于还款的约定。
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是一种较为简便快捷的督促程序,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支付令申请未成功或者不适合申请支付令,那么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一旦胜诉,法院会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等,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