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和经济纠纷存在本质区别。诈骗是一种犯罪行为,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而经济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权益争议,属于民事范畴。
从主观目的来看,诈骗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诈骗者从一开始就没有履行约定或交易的真实意愿,只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产。比如,甲编造自己有特殊渠道能低价购买稀缺商品的虚假事实,收取乙的货款后消失不见,甲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乙的钱。而经济纠纷中,当事人通常有进行正常经济活动的意愿,只是在履行合同或交易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如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市场情况变化等产生争议。例如,丙和丁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丙因供应商问题未能按时交货,双方就交货时间和违约责任产生分歧,这属于经济纠纷,丙并非一开始就想非法占有丁的款项。
从行为方式上,诈骗往往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这些手段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使得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像常见的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会假冒公检法人员,以被害人涉嫌违法犯罪需要将资金转到“安全账户”为由,骗取被害人转账。经济纠纷则是围绕正常的经济交易展开,双方一般是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签订合同或达成协议,只是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企业之间因产品质量、货款支付时间等问题产生纠纷。
从法律后果来讲,诈骗是刑事犯罪,一旦构成犯罪,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而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主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责任形式通常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