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妻不配合过户的起诉费计算需依据案件类型和涉及金额来确定。若仅请求法院判决前妻配合过户,属于非财产案件,按件收取诉讼费;若涉及房屋价值等财产争议,则按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在法律程序中,当遇到前妻不配合过户的情况而选择起诉时,明确起诉费的计算方式至关重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收费标准有所不同。
如果只是单纯要求前妻履行配合过户的义务,不涉及财产争议,这类案件属于非财产案件。一般来说,非财产案件每件需交纳50元至100元。不过,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收费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区可能按照最低标准收取50元,而有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收取接近100元的费用。
但要是在起诉过程中,涉及到房屋的价值等财产争议,那么就会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标准如下: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若房屋价值为50万元,那么需交纳的诉讼费为:1万元以下部分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为(10万 - 1万)×2.5% = 2250元,10万至20万元部分为(20万 - 10万)×2% = 2000元,20万至50万元部分为(50万 - 20万)×1.5% = 4500元,总计50 + 2250 + 2000 + 4500 = 8800元。
起诉费通常由原告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