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直接向鉴定机构咨询、办案机关告知、查看书面鉴定报告等方式查看轻伤鉴定结果。
在涉及轻伤鉴定的案件中,查看鉴定结果有多种途径。直接向鉴定机构咨询。一般来说,鉴定机构在完成鉴定工作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出具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鉴定机构,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咨询鉴定结果。鉴定机构会依据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当事人提供鉴定结果的信息。不过,不同鉴定机构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前预约查询时间。
办案机关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参与鉴定结果的告知。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办案机关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轻伤鉴定。当鉴定结果出来后,办案机关有责任将鉴定结果告知相关当事人。通常情况下,办案机关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当事人鉴定结果,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这种方式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办案机关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能够确保鉴定结果准确无误地传达给当事人。
查看书面鉴定报告是最为直接和准确的方式。鉴定报告是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进行详细检查和分析后得出的书面结论,其中包含了鉴定的依据、过程和最终结果等重要信息。当事人可以通过办案机关获取鉴定报告的副本。拿到鉴定报告后,要仔细查看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包括伤者的基本信息、受伤情况、鉴定的标准和方法、鉴定结果等。如果对鉴定报告中的内容有疑问或者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九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