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上撞行人,赔偿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一般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时,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现实中仍可能出现行人上高速的情况。当发生高速上撞行人的事故后,赔偿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流程。
交强险是法定的强制保险,在这种事故中,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都有明确规定;无责时,也有相应的赔偿限额。比如,在有责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较高,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权益。
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确定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根据法律规定,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是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到行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是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事故的,那么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行人因某种原因故意冲向行驶的车辆,这种情况下让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显然不合理。
在实际处理赔偿时,还需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如果导致行人死亡)等。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并且可能会涉及到后续的调解或诉讼程序。高速上撞行人的赔偿问题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