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患有职业病后,治疗费用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治疗费用等符合规定的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也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支付。

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劳动者患职业病后的治疗费用等各项法定赔偿责任均由该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比如,劳动者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且,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劳动者患职业病后,法律保障其能获得相应的治疗和赔偿,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劳动者患有职业病后治疗费用由谁承担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