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生效后便可以进行结婚登记。一审判决书送达后有15天上诉期,若双方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则上诉期满后判决书生效;二审判决书一经作出即生效。生效后当事人就能够办理结婚登记。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当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时,涉及到判决书生效时间以及后续结婚登记的问题。
对于一审离婚判决书而言,并非送达当事人就立即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有15天的上诉期。在这15天内,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有当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内都没有提起上诉,上诉期届满后,该一审离婚判决书才会正式生效。例如,甲和乙的离婚一审判决书于5月1日送达双方,那么上诉期截止到5月16日。如果甲和乙在5月16日前都未上诉,5月17日判决书生效,从这一天起,甲和乙就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
而二审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有所不同。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是终审程序。所以二审离婚判决书一经作出,就立即生效,不存在上诉期。也就是说,一旦当事人拿到二审离婚判决书,就意味着离婚已经正式生效,此时便可以马上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为了顺利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时,需要携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依据该判决书来确认当事人的婚姻状态已经解除。只要离婚判决书生效,当事人就具备了再次结婚登记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