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事项应明确表达请求认定为工伤的意愿,清晰写出申请人信息、用人单位信息、受伤时间、受伤地点、受伤部位及请求认定工伤的依据等关键内容。

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的申请事项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求,确保准确清晰地表达诉求。

要写清楚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同时,也要明确用人单位的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这些信息是确定工伤认定主体的重要依据。

应详细说明受伤的具体情况。具体到受伤时间,要精确到年、月、日、时、分,因为时间对于判断是否在工作时间、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时间范围至关重要。受伤地点也需要准确描述,如在单位的具体车间、岗位等,明确是在工作场所内。

对于受伤部位,要清晰列举,比如是头部、手臂、腿部等哪个部位受伤,以及受伤的程度和具体情况,如骨折、擦伤、烧伤等。这有助于后续的医疗诊断和工伤鉴定。

明确表达请求认定为工伤的意愿。可以这样表述:“请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于[具体时间]在[具体地点]因[受伤原因]所受伤害为工伤。”这里的受伤原因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因工作操作机器受伤、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伤害等。

可简要提及申请认定工伤的依据,如《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X]项之规定,特申请认定为工伤。”这样能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更清楚申请的法律依据。申请事项的填写要简洁明了、准确无误,为工伤认定提供有力的支持。

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事项怎么填(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