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时,可通过多种途径应对,包括向法院报告、申请调查令、申请审计执行等,法院也会采取相应措施,如搜查、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是一种常见且严重影响执行效果的行为。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线索后,应及时向执行法院报告。法院在接到报告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去相关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比如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流水,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其名下的房产信息,向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车辆登记情况等。通过这些调查,有可能发现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申请审计执行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对于一些有财务账册的被执行企业,如果申请执行人认为其存在隐匿财产的可能,可以申请法院对该企业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可以查明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发现是否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

法院自身也有一系列的措施来应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行为。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搜查是一种强制手段,能够直接查找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行为情节较轻,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罚款和拘留的目的是对被执行人进行惩戒,促使其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

若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院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过刑事手段的威慑,能够有效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怎么办(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