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当这些条件不具备时,就会出现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从法律层面来讲,合同的订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果一方发出的意思表示不构成有效的要约,或者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有效的承诺,合同就无法成立。
在实践中,合同不成立有多种情形。比如,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合同的主要条款通常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若双方对于这些核心内容未能协商一致,就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同。例如,甲想以 5000 元购买乙的一台电脑,而乙坚持要 6000 元,双方在价格这一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关于这台电脑的买卖合同就不成立。
合同的形式不符合要求也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虽然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有些合同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如书面形式、登记等。如果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的形式订立合同,也会出现合同不成立的结果。比如,房地产转让合同,法律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登记,如果双方只是口头约定转让房产,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手续,该房地产转让合同就不成立。合同不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通常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可能会有缔约过失责任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