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破坏别人家庭的人,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可能涉及道德谴责、民事纠纷处理甚至刑事追责。
在社会生活中,破坏别人家庭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道德层面的批判。道德上,周围人可以对破坏者进行谴责,通过舆论压力促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因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维护家庭的稳定和谐是社会道德的重要要求,这种违背道德的行为理应受到公众的否定评价。
从民事角度来看,如果破坏家庭的行为涉及财产方面的纠纷,比如破坏者与家庭中的一方存在不正当的财产往来,像赠与财物等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破坏者返还相应财产,以维护自身的财产权益。
若破坏家庭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例如,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了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破坏家庭过程中存在暴力、威胁等行为,对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或伤害,还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其他刑事罪名,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处理破坏别人家庭的人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合理运用道德、法律等多种手段,以维护家庭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