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书有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等条件,内容应包含当事人信息、财产详细情况、分割方式、违约责任等,且遵循法定订立程序。
一份有效的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是确保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基础。
在内容方面,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关键要素。一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明确参与财产分割的主体。例如,写明“男方:[姓名],性别[男],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地址];女方:[姓名],性别[女],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地址]”。
二是要详细列出同居期间的财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对于每一项财产,要说明其来源、购买时间、登记情况等。比如对于房产,应写明“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系双方于[购买时间]共同出资购买,购房款总计[X]元,其中男方出资[X]元,女方出资[X]元,产权登记在[登记人姓名]名下”。
三是明确财产的分割方式。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确定每一项财产归哪一方所有,或者如何进行分配。例如“上述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X]日内支付女方房屋折价款[X]元”。
四是约定违约责任。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如“若男方未按约定支付女方房屋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女方支付违约金”。
协议书的订立程序也很重要。双方应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并注明签订日期。为了增强协议书的证明力,还可以进行公证。一份有效的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在内容和程序上都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