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坐牢了,员工工资依然需要依法支付。员工可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追讨工资。
老板坐牢并不影响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承担支付员工工资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即使老板被限制人身自由,公司也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遇到老板坐牢工资未支付的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是尝试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虽然老板坐牢,但公司通常还有其他管理人员,如财务人员、人力资源人员等。员工可以向他们说明情况,要求按照正常流程支付工资。
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员工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一个有效的途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应得的工资数额等情况。如果公司因老板坐牢等原因导致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员工也可以关注公司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清算中,员工的工资是优先受偿的债权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