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中介押金不给退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中介进行协商。这是最直接且成本较低的解决方式。在协商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向中介明确指出双方当初关于押金退还的约定内容。比如,若租房时约定租赁期满且房屋无损坏等情况应退还押金,就将这些约定清晰地告知中介,要求其按照约定退还押金。同时,要注意保留好与中介沟通协商的记录,包括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对于房产中介,可向当地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投诉。投诉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押金收据、与中介沟通的记录等,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和诉求。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对中介进行调查和处理,通过行政手段促使中介退还押金。
若投诉也未能解决问题,且在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的特点,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裁决。申请仲裁需要按照仲裁机构的要求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文件。
如果没有仲裁条款,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一种较为严肃的解决方式,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押金支付凭证、合同约定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胜诉,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中介退还押金。在面对中介押金不退的问题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