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打人者派出所不一定会立即拘留。是否立即拘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要综合考量案件的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派出所对于故意打人者是否立即拘留有一套严谨的判断流程。要明确案件的性质。如果故意打人行为情节较轻,比如只是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后有轻微的肢体冲突,没有造成明显的伤害后果,这种情况下,派出所通常不会立即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在调解成功的情况下,不会对打人者进行拘留。
如果故意打人行为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了他人身体的明显伤害,达到了一定的伤势标准,如轻微伤及以上,或者存在多次打人、持械打人等恶劣情节,派出所很可能会对打人者立即采取拘留措施。因为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派出所还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在一些情况下,虽然有故意打人的行为发生,但案件事实还不清晰,证据还不充分,派出所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确定责任归属和具体情节,之后再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拘留以及采取何种拘留措施。所以,故意打人者派出所不一定会立即拘留,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