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遭受家暴的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在法律实践中,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配遵循一定的规则与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案件,遭受家暴的一方属于无过错方。

在协商分配财产阶段,夫妻双方可以基于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这种协商方式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有利于快速、和平地解决财产分配问题。由于家庭暴力往往伴随着双方关系的紧张和矛盾,很多时候难以达成公平合理的协商结果。

当协商不成进入诉讼程序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家庭暴力的情节严重程度、对受害方造成的身心伤害等因素,在财产分配上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即遭受家暴一方的权益,可能会适当多分给遭受家暴的一方一定比例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暴行为造成的身体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受害方因遭受家暴而承受的精神痛苦的补偿。

因家庭暴力离婚时,财产分配会充分考虑到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等方式,给予遭受家暴一方应有的补偿和保护。

因家庭暴力离婚的财产怎么分配(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