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重组的公司,其债务会依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理,一般通过债务调整和清偿计划来解决,可能涉及债务减免、延期偿还、债转股等方式。

当公司申请破产重组时,意味着公司希望通过一系列措施恢复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法院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确定公司的债务范围和性质。

在破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会制定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需要对债务的清偿作出安排,这是解决债务问题的关键文件。重整计划草案通常会根据不同类型的债务进行分类处理。

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担保权人在担保物的价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担保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后续分配。

普通债权是破产重组中较为复杂的部分。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债务减免,即债权人同意减少部分债权金额,以帮助公司减轻负担;债务延期偿还,给予公司一定的宽限期,让公司有时间恢复经营并逐步偿还债务;还有债转股,债权人将其对公司的债权转换为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从债权人转变为公司的所有者,与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重整计划草案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一旦重整计划获得批准,公司就需要按照计划执行债务清偿方案。如果公司能够成功执行重整计划,按照计划清偿债务,那么债务问题将得到妥善解决,公司也有可能摆脱困境,恢复正常经营。但如果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公司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按照破产清算的规则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以清偿债务。

申请破产重组的公司债务怎么解决(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