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经济合同诈骗可向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准备好报案材料,如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前往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并说明情况,配合调查。

当面临经济合同诈骗时,首先要明确报案的管辖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所以,可选择向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或诈骗行为实施地等相关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报案前需准备充分的材料。这些材料是证明诈骗事实的关键依据。合同本身是核心证据之一,它能反映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中可能发现诈骗的端倪,比如合同条款存在明显不合理、欺诈性表述等。付款凭证也至关重要,像银行转账记录、支票存根等,能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证明经济往来的实际情况。双方的聊天记录,包括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若其中涉及诈骗方的虚假承诺、欺骗话术等内容,也可作为有力证据。其他相关材料如发票、收据、货物交付凭证等,只要与该经济合同相关且能辅助证明诈骗事实的,都应一并准备好。

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时,要详细、准确地向办案人员说明情况。按照时间顺序,清晰讲述合同签订的背景、过程,包括双方如何接触、洽谈,合同条款是如何商定的等。着重描述发现诈骗的具体情况,比如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提供虚假信息等。同时,要如实回答办案人员的询问,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公安机关在受理报案后,会根据提供的材料和线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立案侦查;若认为不属于犯罪行为,会向报案人说明理由。

在整个报案处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进展情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经济合同诈骗怎么报案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