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人员一般无法直接亲自办理委托律师手续,通常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近亲属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和授权委托书等完成委托手续。
在实际情况中,在逃人员由于处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状态,不能自由行动,所以难以直接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律师的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这里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当近亲属决定为在逃人员委托律师时,首先要做的是寻找合适的律师。可以通过熟人介绍、律师协会推荐、网络搜索等多种途径来挑选专业、负责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在确定律师后,近亲属需要前往律师事务所。前往时,要携带能够证明自己与在逃人员近亲属关系的材料,比如户口本、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文件,这些材料是为了证明其具有代为委托的资格。
到达律师事务所后,近亲属需要与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向律师详细介绍案件的大致情况、在逃人员的相关信息等。之后,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该协议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律师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委托期限等重要事项。同时,近亲属还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授予律师的代理权限,如会见在逃人员、查阅案件材料、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等。
律师接受委托后,会根据案件情况开展工作。如果在逃人员到案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律师可以凭借相关委托手续前往看守所等羁押场所会见在逃人员,向其确认委托关系,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整个委托手续的办理过程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律师行业的规范,以确保委托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