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价值5000元,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当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5000元时,其行为就满足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入罪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构成此罪且数额较大的情况,量刑通常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个幅度内进行考量。不过,具体的量刑并非仅仅取决于财物的价值,还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是出于恶意报复、泄愤等恶劣动机,量刑可能相对较重;若存在一些可以理解的诱因,主观恶性相对较小,量刑可能会相对从轻。

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的表现也会影响量刑。比如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且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书,那么在量刑时法院通常会予以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赔偿,甚至逃避责任,那么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5000元要判几年徒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