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还彩礼,可先与女方协商,协商不成,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彩礼在一些地区是传统婚姻习俗中的一部分,但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女方不返还彩礼的情况。双方可以尝试进行友好协商。通过沟通,了解女方不返还彩礼的原因,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成本低、效率高,还能避免伤害双方感情。
若协商无果,就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彩礼返还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就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起诉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最重要的是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彩礼给付的凭证,包括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彩礼的数额和给付事实。同时,要撰写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并进行质证,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如果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而女方仍然不履行判决,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