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分居被诉离婚但不愿离,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通过向法院表达不想离婚的意愿、提供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来争取不判决离婚。若一审判决离婚,还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当面临因分居被诉离婚却不愿离婚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在诉讼过程中的应对策略。
在接到法院传票后,要按时参加庭审。庭审是表达自身意愿和观点的重要场合,在法庭上要清晰、明确地向法官表明不想离婚的态度。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是其中一个考量因素。
关键在于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其中包含相互关心、问候的内容,这可以体现出夫妻之间仍有情感交流;照片,如一起旅游、参加家庭聚会等温馨场景的照片,能反映出夫妻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证人证言,双方共同的朋友、亲戚可以证明夫妻在日常生活中相处和睦的情况。如果分居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而非感情问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工作调动通知、学校录取通知书等。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能证明夫妻感情还有修复的可能,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离婚,而仍然不愿离婚,还有上诉的权利。需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状中,要详细阐述不服一审判决的理由,再次强调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和依据。
同时,在整个过程中,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对方提出离婚的原因,尝试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问题,修复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